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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省本级第一期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班的通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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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及绥中县、昌图县安置办、就业指导中心

为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积极发挥省本级示范作用,经研究,定于2015年1月初举办省本级第一期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招生对象以2014年冬季退役士兵为主,根据各地遗留问题,可放宽到2013年冬季退役士兵

二、培训院校及人数

省本级第一期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班分4所院校组织培训,计划招生1200人。其中,沈阳技师学院855人,辽宁城市交通技工学校45人,瓦房店市机械制造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0人,建平县职业高中100人。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

    退役士兵持退伍证到档案所在地安置办报名,由当地安置办审核退役士兵身份信息对符合参加培训条件的,填写《辽宁省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申请表》(一式三份),12月31日前,各市安置办将《辽宁省退役士兵就业培训统计表》报省退役士兵就业指导中心(传真或电子文档),参加培训退役士兵报到方式和时间按各培训学校招生简章通知执行(辽宁退伍QQ群下载)

四、 就业方式

    培训结束后,根据退役士兵个人愿望,可以依靠培训院校推荐就业,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由培训院校推荐就业的,根据企业各专业用工条件,采取依据实际操作、笔试、面试考核的综合成绩,按先后顺序择优录取。

五、 经费结算

按照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辽民函20147号)要求,参加省本级培训的退役士兵,省财政按照对各地退役士兵培训补助标准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各市财政按照各市退役士兵安置部门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协议支付差额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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